《雅尔塔协定》




   苏联、美国和英国关于苏联对日作战条件的秘密协定。全称《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1945年2月11日由J.V.斯大林、F.D.罗斯福和W.L.S.丘吉尔在雅尔塔会议上签署。协定的主要内容是: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两个月或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为:①外蒙古(今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②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甲、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乙、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③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协定还规定,苏联的这些要求须在战败日本后毫无条件地予以满足;有关外蒙古及上述港口铁路的问题,将由美国总统采取步骤取得蒋介石的同意。早在1943年德黑兰会议上,斯大林就许诺打败德国后即同美英联合对日作战,但随后又提出苛刻的条件。在雅尔塔会议期间,根据美军方估计,在德国投降后要打败日本,美军还需付出伤亡100万人的代价和一年半的时间。因此,罗斯福从美国自身利益出发,决定不惜用中国的领土主权去换取苏联尽快对日作战的承诺。双方达成协议后,在会议结束时又邀请丘吉尔参加秘密签字。签字后,三国一直严格保密,直到同年6月中旬才将协定内容通知中国。此后,中国政府派行政院长宋子文等两次去莫斯科谈判,于8月14日同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大连协定之议定书》、《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中国东三省后苏联军队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并交换了关于外蒙古问题和苏联对中国政府提供援助的照会。缔约双方承诺共同对日作战,互相支援,不得单独与日本停战媾和;对日作战终止后,两国共同采取措施,以防止日本再事侵略;双方不参加反对另一方的任何集团。中国政府声明,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愿望,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独立,即以其现在的边界为边界;旅顺口海军基地由中苏两国共同使用,大连辟为自由港,港口工事及设备的一半无偿租与苏联,为期30年;中长铁路为中苏两国共有并共同经营,为期30年。苏联则声明给中国提供的“道义上、军需品及其他物资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雅尔塔协定》确定了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时间,协调了同盟国对日作战的军事行动,对加速击败日本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苏、美、英背着反法西斯战争主要盟国的中国,在中国和远东地区划分势力范围,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大国沙文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过中苏双方1950、1952和1954年3次谈判,苏联先后将大连港、中长铁路和旅顺口海军基地的有关权益全部归还中国。

 

 

设为主页】【打印】【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