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拿  大      

国防体制
  总督代表英国女王,形式上为武装力量统帅。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内阁,总理是事实上的最高军事领导人。国防部是内阁中的一个部,由文人和军人组成,是最高军事行政和指挥机构。国防参谋长由军人担任,是国防部长的最高军事顾问。在内阁决策下,国防部长通过国防参谋长领导和指挥全军。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部队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志愿军役制。士兵基本服役期3年。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一律为55岁。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5697 98 1.72
1993 5516 95.4 1.73
1994 5490 95 1.73
1995 5710 90 1.58
1996 - 72* -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5万人(现役)。陆军2万人;海军1万人;空军1.7万人;预备役4.4万余人;准军事部队52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2380余辆;火炮1550余门;反坦克导弹发射装置150部;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30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40余艘。水面舰艇40余艘;潜艇:常规潜艇3艘;海航飞机39架以上。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620余架。作战飞机270余架;支援保障飞机350余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海岸警备队直升机22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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