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威 特     

国防体制
  国家元首(埃米尔)为武装力量统帅。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构,负责国防行政事务。武装力量由正规军、预备役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陆、海、空3个军种。准军事部队主要为内政部下属的国民警卫队。实行志愿与义务相结合的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2年。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2 217 29 13.36
1993 230.6 30.1 13.05
1994 242 31 12.81
1995 267 31 11.61
1996 - 29*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1.5万余人(现役,含外籍雇佣军1600人)。陆军1.1万人;海军约1800人;空军约2500人;预备役2.37人;国民警卫队约50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570辆;火炮约120门;导弹:反坦克导弹约120枚。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约40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约110架。作战飞机92架;支援保障飞机16架;导弹;防空导弹发射装置84部。

设为主页】【打印】【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