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曼
     

国防体制
  最高军事决策机构为国防委员会,由国家元首(苏丹)兼国防委员会主席。国家元首通过国防部指挥军队。国防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和准军事部队组成。正规军分为陆、海、空3个军种。实行志愿兵役制。
军 费 比 例

年度 国内生产总值(亿美元) 军费开支(亿美元) 军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
1990 106.2 19.3 18.17
1992 115 18 15.65
1993 116.9 19.2 16.42
1994 113 20 17.70
1995 122 18 14.75
1996 - 18* -

*表示国防预算。
总兵力约4.4万人(现役)。陆军2.5万人;海军4200人;空军4100人;王室卫队6500人;准军事部队4400人。
陆军武器装备:坦克和装甲车辆190余辆。火炮210余门。导弹:反坦克导弹发射器68部;防空导弹发射器62部以上;
海军武器装备:海军各型舰艇22艘;水面作战舰艇5艘;两栖战舰艇6艘;其他舰艇11艘。
空军武器装备:空军各型飞机106架。作战飞机42架;支援保障飞机64架。导弹:空对空导弹若干枚;防空导弹28枚。
王室卫队武器装备:轻型坦克9辆;装甲输送车23辆。"标枪"式防空导弹若干枚。王室快艇1艘;运输舰2艘。固定翼飞机5架,直升机6架。
准军事部队武器装备:装甲输送车15辆。内海巡逻艇18艘。固定翼飞机4架,直升机9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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